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召开时间:2010年5月13日上午09:30
4、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7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1)于2010年5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2、提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5)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6)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7)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提案的内容请见与本次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的附件及同时披露的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或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须填写授权委托书(附后)。受托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或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9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十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69-22412655 传真:0769-22412655
联系人:朱玉龙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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