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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副董事长刘伟权先生于近日向董事会提出了辞去董事职务的申请。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刘伟权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刘伟权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