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4月13日在本公司16楼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会议,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4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朱剑飞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依职权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200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09年未出现违反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况,2009年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是真实客观的。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切实的贯彻实施;内控体系总体上运行良好,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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