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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9月10日)

发布:2008-09-10 17:41:21     点击:4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经东莞市人民法院司法裁定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执行,篁村花卉实业公司、国际花店持有的本公司228,04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分别过户至邓伟峰、何植尧名下。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28,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916

一、司法裁决及过户情况

1、司法裁决情况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于2008731出具了《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调解书》[2008)东法民二初字第5824][2008)东法民二初字第5828],具体调解内容为:

登记在篁村花卉实业公司、国际花店名下的本公司法人股实际为邓伟峰、何植尧所有,并将登记在篁村花卉实业公司、国际花店名下的本公司法人股过户至邓伟峰、何植尧名下,所需诉讼费、税费、手续费等费用均由邓伟峰、何植尧承担。

2、股份过户情况

根据已经生效的上述民事调解书及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08828将篁村花卉实业公司、国际花店名下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过户至邓伟峰、何植尧名下。

3、过户前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

过户前股东名称

过户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篁村花卉实业公司

邓伟峰

114,023

0.018%

国际花店

何植尧

114,023

0.018%

合计

228,046

0.037%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要点

公司以经审计的2005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以流通股本292,135,855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转增5.869589股,共计转增171,471,741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1.5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日期

2006 530 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日

公司于2006616 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

1、限售承诺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篁村花卉实业公司、国际花店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篁村花卉实业公司、国际花店已履行了其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

三、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228,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08916

3、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股)

本次上市数量(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1

邓伟峰

114,023

114,023

0.018%

2

何植尧

114,023

114,023

0.018%

228,046

228,046

0.037%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7,798,328

14.098

-228,046

87,570,282

14.062

其中:国家持股

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87,519,792

14.054

0

87,519,792

14.054

境内自然人持股

228,046

0.037

-228,046

0

0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高管股份

50,490

0.008

0

50,490

0.00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34,957,276

85.902

+228,046

535,185,322

85.938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534,957,276

85.902

+228,046

535,185,322

85.938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其他

三、股份总数

622,755,604

100

0

622,755,604

1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00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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