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5月,公司向宏远集团借款28,790万元,该笔借款为无息借款,无固定期限,也未提供担保,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与东莞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水濂山项目。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向宏远集团借款余额为9610万元。
2009年8月10日,公司向宏远集团归还借款900万元;2009年8月11日,公司向宏远集团归还借款800万元;2009年8月14日,公司向宏远集团还款2000万元。至此,公司向宏远集团借款的余额已减至5910万元。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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