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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监事会决议公告(9月29日)
发布:2010-09-29 16:36:01 点击:
3276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9月27日在本公司16楼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会议,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9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朱剑飞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推荐冯炳强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推荐冯炳强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单位推选的候选人。冯炳强先生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戴炳源先生、黄文忠先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冯炳强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并同意推荐冯炳强先生为监事候选人。
此议案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推荐黄金维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推荐黄金维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单位推选的候选人。黄金维先生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戴炳源先生、黄文忠先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黄金维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并同意推荐黄金维先生为监事候选人。
此议案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推荐胡志强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推荐胡志强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单位推选的候选人。胡志强先生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戴炳源先生、黄文忠先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胡志强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并同意推荐胡志强先生为监事候选人。
此议案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朱剑飞先生,刘卫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炳强先生,1956年9月出生,长期在篁村管理区工作,历任篁村管理区副主任、篁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及篁村管理区支部组织委员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冯炳强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本公司股份46,392股。
黄金维先生,1963年4月出生,高中学历,1987年至今任职于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广东宏远集团生化药厂副厂长、厂长,现为广东宏远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由于广东宏远集团药业有限公司为广东宏远集团下属控股公司。黄金维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胡志强先生,1969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1990年7月毕业于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管理专业,1990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企业部经理、东莞宏远逸士生物技术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现为广东宏远篮球俱乐部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胡志强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附:职工监事简历
朱剑飞先生,1969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1992年9月至1993年4月在四川省营山县任教,1993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为公司监事。
刘卫红女士,1970年9月出生,1992年7月毕业于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社会科学系,本科学历,1992年7月始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办公室主管、高级主管,现为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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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Bar copy@peace.xie.ys 201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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