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2,755,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Ⅱ、RQFⅡ实际每10股派0.36元;对于QFⅡ、RQFⅡ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7月9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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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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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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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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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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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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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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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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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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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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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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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郊供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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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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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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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宇实业开发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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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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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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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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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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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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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宇华厦建筑工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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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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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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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卓能物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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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 东省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朱玉龙
咨询电话:(0769)22412655
传真电话:(0769)2241265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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