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5-017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公司债发行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其后公司经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发行公司债的申请文件,并于2014年9月30日收到证监会第141249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公司近期经营业绩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预计会对公司债的发行造成不利影响,另外考虑公司现阶段的资金安排、融资结构和渠道调整等因素,经与保荐机构协商和审慎研究,公司和保荐机构于2015年4月17日向证监会报送了撤回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近期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5]58号)。证监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终止对本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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