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布:2015-11-02 14:41:52 点击:3431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5-033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明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连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鄢国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3,112,692,888.94
|
3,322,087,653.48
|
-6.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47,837,605.96
|
1,594,950,446.67
|
-2.95%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51,314,188.17
|
-71.05%
|
251,913,810.24
|
-64.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669,866.04
|
-729.12%
|
-48,525,932.54
|
-316.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3,670,301.03
|
-785.35%
|
-47,659,574.39
|
-316.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5,549,715.06
|
376.8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80
|
-733.33%
|
-0.0779
|
-316.3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80
|
-733.33%
|
-0.0779
|
-316.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2%
|
-1.75%
|
-3.09%
|
-4.5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21,001.57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0,878.01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4,126.1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95.29
|
--
|
合计
|
-866,358.1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4,170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52%
|
102,856,241
|
0
|
质押
|
102,820,000
|
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7%
|
7,287,279
|
0
|
|
|
陆生华
|
境内自然人
|
0.79%
|
4,902,400
|
0
|
|
|
文炳荣
|
境内自然人
|
0.58%
|
3,626,655
|
0
|
|
|
王艳雅
|
境内自然人
|
0.46%
|
2,866,600
|
0
|
|
|
蔡寿鹏
|
境内自然人
|
0.43%
|
2,682,400
|
0
|
|
|
廖万国
|
境内自然人
|
0.42%
|
2,629,480
|
0
|
|
|
李成弟
|
境内自然人
|
0.41%
|
2,561,700
|
0
|
|
|
张满怀
|
境内自然人
|
0.32%
|
2,000,000
|
0
|
|
|
杨金
|
境内自然人
|
0.26%
|
1,610,00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
102,856,2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856,241
|
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7,287,279
|
人民币普通股
|
7,287,279
|
陆生华
|
4,90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02,400
|
文炳荣
|
3,626,655
|
人民币普通股
|
3,626,655
|
王艳雅
|
2,86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66,600
|
蔡寿鹏
|
2,68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82,400
|
廖万国
|
2,629,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29,480
|
李成弟
|
2,56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61,700
|
张满怀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杨金
|
1,6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第一名股东与第二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两者与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充足的确定性信息对除该两者以外的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作出判断。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股东中,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7,287,279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2015.09.30
|
2014.12.31
|
变动额
|
变动率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234,324,039.19
|
376,042,818.93
|
-141,718,779.74
|
-37.69%
|
主要为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导致货币资金减少
|
预付款项
|
8,211,278.29
|
24,854,035.28
|
-16,642,756.99
|
-66.96%
|
主要为房地产项目预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
应收利息
|
5,324,305.56
|
1,818,055.56
|
3,506,250.00
|
192.86%
|
主要为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09,790,635.26
|
58,906,813.91
|
50,883,821.35
|
86.38%
|
主要为新增银行保证金和应收永安煤矿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
|
27,500,000.00
|
-27,500,000.00
|
-100.00%
|
主要是转让了永安煤矿采矿权导致的资产减少
|
应付票据
|
-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100.00%
|
主要为兑付了房地产建筑工程开出的银行承兑票据所致
|
应付账款
|
168,685,714.01
|
240,343,797.99
|
-71,658,083.98
|
-29.81%
|
主要为房地产应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
预收款项
|
143,241,155.42
|
45,248,044.55
|
97,993,110.87
|
216.57%
|
主要为房地产新项目开盘预售导致的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5,260,925.45
|
3,192,864.62
|
2,068,060.83
|
64.77%
|
主要为应付工人工资增加
|
应交税费
|
27,731,093.67
|
42,764,062.22
|
-15,032,968.55
|
-35.15%
|
主要因为房地产预售项目预缴税费增加导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0,000,000.00
|
192,000,000.00
|
-62,000,000.00
|
-32.29%
|
主要为本期偿还到期长期借款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2,154,806.20
|
19,709,370.20
|
-17,554,564.00
|
-89.07%
|
主要为本期收购少数股东股份所致
|
项目
|
2015年1-9月
|
2014年1-9月
|
变动额
|
变动率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251,913,810.24
|
708,911,184.14
|
-456,997,373.90
|
-64.46%
|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大幅减少所致
|
营业成本
|
78,340,414.32
|
501,423,950.63
|
-323,083,536.31
|
-64.43%
|
主要为本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大幅减少导致房地产结转成本大幅减少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2,433,218.23
|
77,968,291.45
|
-55,535,073.22
|
-71.23%
|
主要为本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减少导致税费减少
|
财务费用
|
38,303,682.42
|
26,865,399.26
|
11,438,283.16
|
42.58%
|
主要是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474,287.22
|
-2,661,706.60
|
2,187,419.38
|
-82.18%
|
主要是本期应收款项及其账龄变化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2,696,838.79
|
-409,771.21
|
3,106,610.00
|
758.13%
|
主要为本期转让永安煤矿股权而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
营业利润
|
-49,869,333.09
|
26,398,614.98
|
-76,267,948.07
|
-288.91%
|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及其利润率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39,943.00
|
954,536.73
|
-914,593.73
|
-95.82%
|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商品房销售挞定收入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1,021,822.58
|
409,806.59
|
612,015.99
|
149.34%
|
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
利润总额
|
-50,851,212.67
|
26,943,345.12
|
-77,794,557.79
|
-288.73%
|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及其利润率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2,589,111.52
|
10,379,382.59
|
-7,790,271.07
|
-75.06%
|
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62,138,550.89
|
606,549,612.97
|
-244,411,062.08
|
-40.30%
|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大幅减少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549,715.06
|
-16,453,052.49
|
62,002,767.55
|
376.85%
|
主要是本期无购置土地支出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333,454.85
|
-69,776,206.45
|
117,109,661.30
|
167.84%
|
主要是本期对外投资减少以及收回了万科置地的部分长期应收款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4,050,207.38
|
181,662,861.14
|
-365,713,068.52
|
-201.31%
|
主要为本期融资保证金以及偿还债务增加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1,167,037.47
|
95,433,602.20
|
-186,600,639.67
|
-195.53%
|
主要因为本期融资保证金以及偿还债务增加导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煤矿兼并重组事项:
①2015年1月27日,公司及广东省地质矿产公司与易颖、金荣辉签署《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与孔家沟煤矿资产整合合作协议》。合作各方确定在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名下,按照贵州煤矿兼并重组政策进行整合合作,公司以核桃坪煤矿(公司持股80%,广东省地质矿产公司持股20%)为主体矿山,与易颖、金荣辉实际所有的孔家沟煤矿的采矿权及矿山等固定资产(剥离了除煤矿采矿权和矿山等固定资产之外的其他债权债务)进行整合,孔家沟煤矿根据政策要求进行关闭。合作双方以拟整合资产的评估值作为划分整合后新矿井股权的依据,新建矿井各股东股权比例如下:本公司占56%股权、广东省地质矿产公司占14%股权、易颖占13.50%股权、金荣辉占16.50%股权。详情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2015-002。
②根据贵州煤炭整合政策要求,参与兼并重组的煤矿要按照“减半”原则实施整合。目前公司参与煤矿集团重组的有2个煤矿,按煤矿数量“一对一减半”原则,公司已完成了煤矿减半的关闭指标(核桃坪煤矿配对关闭孔家沟煤矿,煤炭沟煤矿配对关闭兴坝田煤矿)。为尽可能地盘活现有煤矿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回笼前期投入的资金,公司决定出售多出的煤炭关闭指标永安煤矿。2月5日,公司与柳向阳签订《贵州省纳雍县永安煤矿采矿权及股权转让合同》,以3000万元出让永安煤矿采矿权(包括其项下资产)和100%股权,对方将永安煤矿作为其所控制的猛者新寨煤矿(属鸿熙矿业煤矿整合主体名下煤矿)关闭指标,有利于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煤矿集团整合实施方案报批工作的顺利推进。
③公司与易颖、金荣辉随后形成《威宁县核桃坪煤矿(新)股东会决议》、签署《威宁县孔家沟煤矿资产移交确认书》,确定2015年3月26日为威宁县孔家沟煤矿资产、资料、生产经营管理权等的移交日期。但在此后的移交过程中因易颖、金荣辉设置障碍,拒不履行孔家沟煤矿的资产、资料和生产经营管理的交接义务,且擅自对本应纳入新矿井的孔家沟煤矿进行生产和销售,并将销售款项全部据为己有。
④2015年5月16日,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能源局发布了黔煤兼并重组办【2015】44 号《关于对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主体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了涉及《整合合作协议》的煤矿整合方案。但交易对方(易颖、金荣辉)拒不合作,拒不移交孔家沟煤矿,新矿井技改整合受到严重影响。在经我司多次催告并派员前往组织、协调移交工作无果的情况下,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避免更大损失,公司依法起诉易颖、金荣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5年7月13日受理了公司的诉讼申请。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详情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
2、关于撤回公司债申请的事项:
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公司近期经营业绩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预计会对公司债的发行造成不利影响,另外考虑公司现阶段的资金安排、融资结构和渠道调整等因素,经与保荐机构协商和审慎研究,公司和保荐机构于2015年4月17日向证监会报送了撤回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随后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5]58号)。证监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终止对本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详情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上市公司
|
第八点、董事会承诺: 1.准确和及时地公告本公司中期、年度财务及经营业绩报告资料。2.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层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或前述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证券管理机关,并适时通过传播媒介通告社会公众。3.及时、真实地披露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4.自觉接受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听取政府、股东、证券管理及经营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5.不利用内幕消息和不正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易。6.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
1994年08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未违反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上市公司
|
董事会决议公告第十点之2、"本公司董事会同时决定,从2001年开始不再对广东宏远集团公司新增其他应收款。"
|
2001年04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未违反
|
控股股东
|
自2015年7月8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
2015年07月08日
|
自2015年7月8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
|
正在履行,未违反
|
公司董事长
|
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未来20个交易日内(法律法规禁止董监高买卖股票的时间除外),增持公司股份150,000 股,并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
2015年07月09日
|
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
|
股票增持计划已于2015年7月10日完成,相关承诺正在履行,未违反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
-10,000
|
--
|
-8,000
|
1,401.45
|
下降
|
-813.55%
|
--
|
-670.8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06
|
--
|
-0.1285
|
0.0225
|
下降
|
-813.77%
|
--
|
-671.11%
|
业绩预告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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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的大环境下,房地产行业净利润普遍下滑现象进一步凸显,中小型房企经营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日益增多。公司房地产业务由于本期可售楼盘数量少,规模体量小,故销售收入预计较上年度大幅减少,这对公司净利润下降影响很大。其中,康城假日项目因为竣工备案验收手续进展迟缓,致使康城假日已售的商品房还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另一方面,煤炭市场依然疲软,煤价低迷,煤炭沟煤矿煤层结构复杂,赋存条件对生产造成较大难度,影响了产量和收入;核桃坪煤矿处在兼并重组的停产技改阶段,目前因合作方孔家沟煤矿违约而影响整合进程,公司此前已提起诉讼,现尚未开庭审理,公司争取早日妥善处理好。公司受该两项主要业务收入减少之故,2015年度经营业绩预测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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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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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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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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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对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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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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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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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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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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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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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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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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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情况,无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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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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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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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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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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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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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公司对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相关举措,无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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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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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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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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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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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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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公司对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相关举措,无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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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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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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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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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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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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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情况,无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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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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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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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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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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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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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无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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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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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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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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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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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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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无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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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周明轩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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