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 SZ:0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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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2016-04-16 12:03:45     点击:2312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6-004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13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会议,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请见公司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三、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年度实现净利润-98,844,847.7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2,062,660.73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028,201.75 元,无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102,441,615.78元,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413,414.03元。

目前公司在建或拟建的房地产项目(东莞帝庭山、江苏昆山金融服务园项目、东莞时代国际、东莞康城假日)仍需循序投入大量资金,开工项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将进一步提高,受限于中小规模的格局以及涉房原因,公司项目运营的融资成本及利率难以有效下降,外源性资金成本高;同时,公司下属煤矿整合及未来扩能扩界实施工作亦需较多资金;在行业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公司销售回款压力大,内生性资金不足,流动资金偏紧,不利于腾挪运转,为保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突破发展瓶颈,经董事会讨论研究后决议201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5年度可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制定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保障项目的有效运转和资金循环,是维系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决策符合法规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关于聘用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专业水平较高,成立时间也较早,执业经验丰富,与本公司保持了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同时工作勤勉尽责,故此,本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其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人民币;同时聘任其为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事前对此认可,审议发表赞成意见。

五、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六、关于2016年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第一、三、四、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事宜,公司将另期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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